袁延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湖南省开展农产品“身份证”管理试点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现农业行业平台间的信息交互共享
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由商务部牵头,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等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截至2018年底,重要产品追溯品种已经覆盖了猪牛羊鸡肉、500多种蔬菜、1240种水果及近千种水产。2017年7月,农业部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平台设计存储量47.5TB,可登记140万个生产经营主体。2018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和《国家追溯平台运行技术指南(试行)》,加强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共有10417家生产经营主体、2129家监管机构、625家检测机构、661家执法机构已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上传数据5.3万条。另外,全国24个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已建成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
为推进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商务部完善追溯标准体系,先后研究制定了肉菜、中药材及酒类流通追溯编码规则、数
据格式、接口规范等22项行业标准,研究制订了《重要产品追溯编码规则》《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并报送至国标委,拟于近期发布。今年5月,商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商秩字〔2019〕5号)共同推进“七个协同”,即工作机制协同、信息平台协同、追溯应用协同、建设运行投入协同、法规制度建设协同、政策配套协同、培训宣传协同。农业农村部加强追溯管理标准建设,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用术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格式与编码规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格式规范》等11项追溯技术标准,初步形成覆盖基础数据、应用支撑、数据交换、网络安全、业务应用等类别的标准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平台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指南。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与国家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对接,为实现农产品从种养、加工、流通到消费终端全链条可追溯提供支撑。农业农村部还将加快推进国家平台与湖南等省份的农产品追溯平台对接互联,先期将选择具备对接条件的省份,树立示范样板,并力争在2020年底前完成部省追溯平台对接。加强与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商超的合作,通过设置追溯产品销售专区、专柜等方式,提高消费者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引导增加追溯产品消费,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的积极性。
二、关于推行农产品生产加工全程标准化
截至目前,我部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742项,其中农业国家标准7326项,行业标准6416项。关于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检验方法及屠宰畜禽检验规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是2009年9月与卫生部联合印发了《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理问题协商意见》,明确我部负责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方法与规程的计划、立项、起草、审查、复审、解释、档案、制(修)订经费的管理及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工作。二是分别组建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屠宰畜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三是编制完成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2015—2020年)》并报国务院。编制了《加快完善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方案(2018—2025年)》(草案)。四是批准发布了食品中433种农药4140项最大残留限量、413项检测方法,135种兽药1548项残留限量、340项检测方法,31项屠宰畜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关于农业行业标准,一是围绕粮食安全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针对大宗粮食作物、优势和特色果蔬和畜禽制定了产品质量及等级规格标准1500多项。二是围绕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针对禽流感、口蹄疫等制定了动植物疫病测报和诊治标准近400项。三是围绕农业生态安全,制定了外来生物入侵防控、农药田间试验准则、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400余项,制定种质资源相关标准500余项。四是围绕生产过程控制,制定了产地环境标准40余项、过程控制技术规范200余项,包括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水肥一体化技术规范、畜禽粪污处理场建设标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通则、有机肥、微生物复合肥料标准等。五是围绕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化、热带作物、农业信息化及遥感技术、土地确权登记、农业人才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制定标准1000余项。六是围绕农产品质量认证,制定发布绿色食品产品、产地环境及生产过程控制标准近500项。现行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主要依靠各行业司局,贯穿了农业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安全限量、检测方法、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发挥了重要引领和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建立适应农业绿色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的标准体系,一是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不断加大农业标准的制修订力度。在农产品流通领域批准发布了《农产品追溯要求 水产品》等10项国家标准。截至目前,共制修订农业国家标准3436项,备案农业地方标准21189项(备案湖南省农业地方标准647项),涵盖了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检验检测等领域,为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强化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先后建设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九批4540个,覆盖了粮食、畜禽、水产、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和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展2个以农产品追溯为重点的国家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项目建设,支撑当地现代农业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标准基础研究,提高标准的科学化、国际化水平。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制定激励机制。加大标准宣传培训力度,促进标准应用实施。重点制定完善农兽残限量及检测方法、屠宰畜禽检验规程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产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业产中产后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标准,引领我国农业走上一条产品安全、产出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打造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跟踪评价,提升标准科学性、适用性和有效性。联合涉农有关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城,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指导各地结合地方优势和产业特色,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项目建设,强化标准的推广应用,支持湖南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以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三、关于推行农产品“身份证”赋码标识
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完善的物品编码体系,实施了“中国条码推进工程”,先后建立了70多个条码应用示范系统,条码应用由商品零售到物流供应链实现全覆盖。目前,应用商品条码的产品超过1亿种,覆盖商超数百万家。建立了商品数据库,完成了上亿条商品数据的信息采集,积极与国际物品编码组织接轨,实现了与全球32个国家的商品数据对接和同步。发布实施了《汉信码》《商品二维码》等国家标准,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二维码标准体系。
农业农村部运行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以二维码为追溯载体,实行“统一标识、一品一码”,全国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均可注册应用。2018年10月,印发《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定、农业展会等挂钩的意见》,积极推进农业农村部本级创建、认定、推选等工作与追溯挂钩。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推动物品编码应用,完善物品编码标准体系,推动以条码为基础的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商品条码“身份证”作用,进一步加强二维码相关标准研制及应用。农业农村部将积极推进部省农产品追溯平台对接,为在湖南省生产的农产品开展“身份证”标识创造条件,并支持湖南省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创建、认定、推选等与追溯二维码挂钩的工作。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1693
农业农村部
2019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农办议2019-166ceb.CEB
日期: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