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厚生劳动省2019年3月29日发布的药生食输发0329第4号(最终修正:2019年10月31日发布的食安输发1031第1号)通知,在对中国产大葱实施检查时,发现其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中对残留农药的规定。因此,将对中国产大葱中蚊蝇醚残留限量的监控检查频率提高到30%。具体内容如下:
检查强化日期 | 国家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制造商,制造厂 出口商及包装商 |
2019.11.01 | 中国 | 大葱及 加工后制品 | 残留农药 (蚊蝇醚) | ANQIU TOYO TRADING CO.,LTD. |
日期: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