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9月中旬起,强化三项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61家,对保健食品索证索票信息不全、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专柜专区设置不到位、未按要求张贴警示语等问题,现场责令限期整改25家。
强化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各基层市场监管局按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检查全覆盖。市局以全市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大督查为契机,对全市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是否有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违法违规内容;产品名称是否含有表述产品功能相关文字。发现问题3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强化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监管。以四部门联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为契机,结合全市开展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与企业监管科对接,建立和完善企业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抽取177家保健食品经营户,督促各县市区局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复印件;经营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内容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内容,是否与总局特殊食品查询平台查询信息相符;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场所是否有虚假或夸大功效、扩大适宜人群等虚假宣传行为;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
强化标注警示用语宣贯。我局强化《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的宣贯工作,及时告知全市2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知晓,并督促企业及时修订产品标签说明书,使其符合《指南》中新要求。同时强化经营企业宣贯工作,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因地制宜播放保健食品公益公告,确保公众明白消费。来安县局在全省首家开展了保健食品公益宣传进影院活动,其做法被国家总局刊登。凤阳、定远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进商超”活动,定远新闻频道对保健食品“进商超”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共播放保健食品公益宣传200余场次,接受保健食品知识普及近1.5万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日期:2019-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