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捕捞渔民退捕转产工作,告知公众有效遵守相关禁捕管理要求,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组织起草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查阅下载。
二、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gzhenggui@agri.gov.cn。
三、纸质意见建议可邮寄至:上海市真北路2166—2168号渔政大厦,长江办政策规划处,邮政编码:2003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