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质函【2011】9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室),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中2,4-滴等19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2,4-滴等195种农药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1828个最大残留限量。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1年9月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单炜力
电话:010-59194253,59194105
传真:010-59194107
电子邮箱:nyclbz@agri.gov.cn
附件: 食品中2,4-滴等19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doc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相关阅读】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食品中195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农农(农药)[2011]第20号)
日期:2011-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