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包头市201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包食安〔2011〕2号)要求,二季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对全市16类349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已于7月22日在包头日报公示.结果显示,抽样349批次中,合格品为326批次,不合格品为23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3.4%,比一季度总体上升了3.5% ,其中,酒类、熟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冷冻食品、饮料、盒饭、凉拌菜等食品质量稳定,检测合格率均为100%;砖茶、挂面、膨化食品、食醋、酱油、饮用水、酱腌菜等,检测合格率为88.1%,饮用水是亚硝酸盐、菌落总数不符合要求;酱腌菜是苯甲酸不合格,食醋、酱油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总酸、不挥发酸和氨基酸态氮、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铵盐;餐具抽检合格率平均为89.8%,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大肠菌群.
下一步,各监管部门将按照市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围绕中运会、创卫、文明城市再评选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日期:201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