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96批次,涉及肉制品、酒类、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超标问题
(一)佳木斯市郊区俊梅连锁超市西郊华城店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汇滨圆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精肉里肌肠(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6-13),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绥化市粮晟金粮食专卖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汇鸿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田野五谷宝(谷物杂粮冲调制品)(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1-20),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桦南县新华新星白酒销售处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星白酒厂生产的玉米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12-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桦南县新华新星白酒销售处销售的标称桦南县新星白酒厂生产的高粱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5-18),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勃利县荣胜酒厂销售的标称勃利县荣胜酒厂生产的高粱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7-16),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密山家家乐超市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军工酿酒厂生产的军工高粱王酒(生产日期或批号2018-6-18),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