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我省2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产品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莓味月饼,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月9月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75袋,已销售33袋,库存42袋,截止目前召回了1袋,并对库存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封存。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9月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33袋,已销售32袋(均为承检机构购买样品),库存1袋,并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封存。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二、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月饼产品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测,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密瓜味月饼,生产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9月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金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生产75袋,已销售34袋,库存41袋,截止目前召回了2袋,并对库存和召回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封存。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9月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金誉面包屋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共购进34袋,已销售32袋(均为承检机构购买样品),库存2袋,并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封存。案件查处情况将在后期公布。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日期:2019-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