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至18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GB31646-2018)等技术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分厂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与规范要求有偏差。
二、未严格按照该企业《质量手册》和《HACCP计划书》规定的过程控制、文件更新、管理改进等程序要求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三、未有效落实仓储和运输管理制度,部分产品贮存和交付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
四、未有效落实产品检验制度,部分检验原始记录不能有效追溯。
我局已将相关检查信息现场移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此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工作,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0日
日期:201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