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6日,美国EPA宣布制定了杀虫剂Z—氯氰菊酯[Zeta-Cypermethrin]限量最终法规。
根据FFDCA第408(b)(2)节的规定,EPA已具备了对累计性暴露情况进行危害评估并做出决定的充分数据,因此,对以下农作物内/表Z—氯氰菊酯[Zeta-Cypermethrin]的残留制定了限量: 杏壳:6 ppm; 非草类动物饲料18组草料:8 ppm; 非草类动物饲料18组干草:40 ppm; 浆果13组:0.8 ppm; 芫荽叶:10 ppm; 食品饲料处理企业的食品饲料类(除用于作物生长较高限量的种类外):0.05 ppm; 梨果11组:2 ppm; 核果12组:1 ppm;葡萄:2 ppm; 青草料17组:10 ppm; 干草料17组:35 ppm; 坚果14组:0.05 ppm;花生:0.05 ppm; 油菜籽:0.2 ppm; 葵花:0.2 ppm; 葵花精油:0.5 ppm; 嫩芜箐:14 ppm;葫芦类蔬菜9组:0.2 ppm; 及根茎和块茎植物1组,不包括甜菜:0.1 ppm。
该法规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生效,有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务必于2007年2月27日或之前提交。
日期:200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