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中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执法监督规定”字样。
3.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执法监督规定”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9日。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
2.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规定(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9月20日
日期:201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