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国家卫生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公告》(简称“公告”)。公告称,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项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分别为《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种有机磷类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 23200.11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其中,《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代替的是《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GB 2763.1-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两项标准。
据悉,这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另外,公告还表示,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标准文本内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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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