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加拿大卫生部害虫防治委员会(PMRA)修订了螺虫乙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规定了螺虫乙酯在龙眼、红毛丹、干制大豆、豆菜类、金虎尾、费约果、番石榴、嘉宝果、鳄梨、芒果、猕猴桃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新标准规定螺虫乙酯在龙眼、荔枝、红毛丹和蜜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13 mg/kg;干制大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 mg/kg;豆类蔬菜(除干制大豆)、金虎尾、费约果、番石榴、嘉宝果、百香果和杨桃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2.5mgkg;鳄梨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6 mg/kg;木瓜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35 mg/kg;芒果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3 mg/kg;猕猴桃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0.2 mg/kg.
内容详见:http://www.hc-sc.gc.ca/cps-spc/pubs/pest/_decisions/emrl2011-41/index-eng.php
日期:201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