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类食品51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7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17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36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91批次,不合格4批次;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1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1批次、豆制品33批次、蜂产品3批次、罐头4批次、酒类44批次、粮食加工品42批次、肉制品36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糖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调味品74批次、饮料5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渝中区兰珍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多宝鱼,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綦江区佳佳惠超市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重庆好哥们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好哥们酸辣粉(酸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北大街(宏江农贸市场内)周显兰销售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大渡口香港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辽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诚信干果有限公司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重庆谷来香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奶油面包(烘烤类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