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沈阳市和平区明俊食品商行销售的沈阳市卢氏食品厂生产的闽式绿豆饼(绿豆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样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沈阳市卢氏食品厂 | 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永胜村1组1-14 | 沈阳市和平区明俊食品商行 | 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南街68号甲B区二层110号 | 闽式绿豆饼(绿豆味) | 390克/袋 | 鑫盧記+图形 | 2019/5/12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9‖≤1 | 糕点 | 沈阳食品检验所 |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 (2019年第31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