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结果将报省政府批准。现将评审通过的2名省科技重大贡献奖建议人选和195项建议获奖项目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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