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等19类1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在本次抽检中,石家庄市藁城区香泽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小磨香油检出酸价(KOH)超标,检出值为3.4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GB/T 8233-2018 芝麻油》中规定,小磨芝麻香油中酸价应符合≤2.5mg/g(一级)、≤3.0mg/g(二级)的规定。造成酸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可能导致肠胃不适症状。
另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天地人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石佛山饮用天然泉水,该样品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15号)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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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