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国家强制性标准《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现已起草完成,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雅惠、王黎文
电子邮箱:qgslbwh@126.com
电话:010-59191489
传真:010-59191489
附件:1. 《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标准文本
2. 《饲料添加剂 酿酒酵母》编制说明
3. 意见反馈表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日期:2019-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