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山区叶正山经营的生猪产品猪里脊肉(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4030156)
(一)抽检基本情况:被抽样单位名称:西山区叶正山鲜猪肉经营部,单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央金座四季鲜农贸市场S2-26号,样品类型:食用农产品,抽样品名称:猪里脊肉,规格型号:散装,抽样基数4.6kg、抽样数量3.6kg(检样和备样各1.8kg),购进(生产)日期:2019年3月10日,购进地点:昆明市呈贡瑞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鸿腾屠宰场,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二)2019年4月15日,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西山区叶正山鲜猪肉经营部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该经营部负责人叶正山称,2019年3月10日购进的1头生猪产品共110kg已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现场已无同批次生猪产品销售。
(三)由于西山区叶正山鲜猪肉经营部2019年3月10日购进生猪产品已于当日全部销售完毕,所销售的生猪产品均为零售方式,故无法实施召回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四季鲜农贸市场开办方加强生猪产品入市检查,将磺胺类纳入农产品快检项目,同时要求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购进和销售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日期: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