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正大店销售的“ST菠菜”(抽样编号为GC19000000004030278)
(一)抽检基本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下文简称:成都院)于2019年3月13日在昆明市对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成都院在高新区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正大店抽检ST菠菜1个批次,该批次ST菠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经检验,该批次样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毒死蜱。
(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8日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正大店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销售区域未见对应产品在售。经查,2019年3月13日,当事人共销售被抽检批次产品4.44kg,其中包含被抽样的1.806kg,当日销售剩余0.56kg已做内部报损处理,无库存。
(三)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8日依法对经营者监督检查和询问调查,并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核实后,当场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召回抽检不合格产品。收到检验报告后,当事人于2019年4月9日起,对该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对外发出召回通告。截止到目前,当事人暂时没有收到消费者提出的异议和送回产品。
(四)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8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0日
日期: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