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卫办督函〔2010〕607号)的要求:《酱油》卫生标准清理整合为《酱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予公示。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传真或邮寄至中国调味品协会秘书处。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605室
邮编:100036
传真:010-51921087
邮箱:zhtx_kjb@163.com
附件:
酱油安全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GB 2717 酱油食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日期:20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