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来自食品伙伴网食品论坛网友“坏坏的小北”
近期,"塑化剂"污染事件,在台湾引发轩然大波并持续发酵,被称为台湾30年来最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逐步升级为国际食品安全事件,除了在台湾被全面清查外,也给大陆的食品企业造成极大的影响。
卫生部于2011年6月1日发布了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6号),"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被明确为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却没有公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中的限量标准,无法判定被检出多少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属于违法添加。
2011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同时发布了"关于进一点加强食品邻苯二甲酸酯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地方政府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对食品添加剂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检查,其行动的速度和力度前所未有不少食品企业哪怕是被检出痕量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即"塑化剂"),如1ppm甚至只有几个ppb级,也被误判为添加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而遭到无理的产品封存、销毁、甚至停产,更有甚者,有些还上了黑名单并被媒体夸大报道,损失惨重。
法规存在的问题
1、没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食品中的限量标准;
2. 卫生部在2011年6月1日公布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有17种,但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只能测定16种,剩余的1种DINP如何检测和判断?
3. 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的含脂类食品检出限为1.5 mg/kg,非含脂类食品检出限为0.05 mg/kg;但GB9685-200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却规定了DEHP可以从食品包装材料合法地迁移到食品的迁移量为1.5mg/kg,DINP为9mg/kg,如何判定"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在食品中故意违法添加的还是从食品包装材料中合法迁移的?
塑化剂在食品中限量的最新动态
卫生将拟发布551号文,相关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DEHP、DINP、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mg/kg;0.3mg/kg,质监系统与卫生系统正在激列的讨论当中…以上纯属个意见,供参考!!
参与讨论请见:塑化剂在食品中的限量标准的最新动态
日期:2011-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