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俄罗斯阿尔汉格尔斯克州等48个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附后)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原质检总局风险警示通告2017年第6号对上述地区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获得认可的俄罗斯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州、边疆区、共和国)名单.doc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30日
正文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99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地区口蹄疫风险警示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99号(关于解除俄罗斯部分地区口蹄疫风险警示的公告).pdf
日期: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