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8大类食品20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201批次,不合格3批次。
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销售的来自漳州市芗城区易涛面条店的米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销售的新鲜乌鸡(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1批次:莆田市涵江区白沙迎客隆超市销售的标称龙海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0月4日生产的牛角尖(番茄味),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20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20期)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20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
日期: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