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34号告示,修改《牛肉、猪肉标示方法和部位划分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随着《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公布及其实施规则的制定,需对其下级规定涉及的委任法律的名称及条款进行修改,将当前告示中《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变更为《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
2.将法律中的惯用汉字词“乃至”修改为“从……至……的规定”。
日期:2019-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