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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6期)

   2019-04-27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16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34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合格329批次,不合格11批次。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泉州市泉港万家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龙海市味全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2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安溪县城厢龙城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龙海厦源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生产的鱼皮花生(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6批次:1、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南门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3日),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冻三眼蟹(冰)(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3、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区万科广场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泉州鲤城福德龙商贸有限公司兴贤路分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23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5、福建好多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三元百姓超市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14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6、厦门市同安区罗鲜生副食品商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2月27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蔬菜制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安中骏世界城店销售的标称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日生产的花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1、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轩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0日生产的葱头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2、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泉州市轩味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0月29日生产的蒜头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6期)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6期)
 
  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6期)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6日



日期:2019-04-27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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