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入我省猪肉产品实行“点对点”供销对接机制的通告》的有关规定,我省组建工作组到省外供青肉食品企业开展疫病风险评估工作,以下公司经风险评估合格,其猪肉产品准予“点对点”调入我省并给予备案,准调名单公布如下:
1、广东省清远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2、广西省南宁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3、安徽省芜湖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4、江西省南昌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5、河南省济源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6、河南省郑州市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青海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4月25日
日期: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