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3号),涉及我省深圳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网站)销售的标称威海紫光金奥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粉枸杞子片(规格型号:50g/袋,生产日期:2018-3-26)。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抽检的同堂保健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深圳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平台(网站)销售的标称威海紫光金奥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粉枸杞子片(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5830063,规格型号:50g/袋,生产日期:2018-3-26)大肠菌群及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深圳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深圳市福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深圳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深圳同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深福)食药监市不罚〔2018〕11730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日期: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