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号),涉及我区2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品鱼皮花生的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抽检中,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食品鱼皮花生(商标:简农,规格型号:508g/瓶,生产日期:2018-09-15),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80,标准值为≤0.50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了鱼皮花生(生产日期:2018-09-15)75瓶,总计38.1公斤,销售价格为18元/瓶,货值金额1350元,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共购进了鱼皮花生(生产日期:2018-09-15)25瓶,总计12.7公斤,销售价格为30元/瓶,货值金额750元,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新疆哎呦喂食品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4日收到监管部门送达的检验报告书后,立即向各大经销商和商场下达了召回公告,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并于1月8日完成召回工作,共召回不合格食品35瓶。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时,已责令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第一时间发出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食品。
四、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日期:201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