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涉及我区1家经营超市的1批次产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201730711)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姜;生产日期:2018年08月16日;抽样数量:2.054公斤;标称供货商信息:友谊蔬菜批发市场;被抽样单位: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富强路分公司;检验不合格项目:甲拌磷;检验机构:沈阳食品检验所;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2018年09月13日;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2018年09月19日。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富强路分公司共购进姜158.65公斤,已全部销售,货值金额1020.1元。
二、消费提示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2日
日期: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