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滩羊免费吃
世界食品网

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复函(卫监督函〔2011〕110号)

   2011-05-11 卫生部733
核心提示:卫监督函〔2011〕110号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的请示》(国食药监办〔2011〕39号)收悉。

卫监督函〔2011〕110号

食品药品监管局: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的请示》(国食药监办〔201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保健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考虑到保健食品监管的特殊性,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按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新申报的保健食品,其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的规定。属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你局对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整理,并提出修订相关标准的建议。

    专此函复。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日期:2011-05-11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盐池滩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