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地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了联合暗访,发现我省部分地区存在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宣称疾病预防和治疗功效等问题。为深入推进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针对重点领域广告市场监管暴露的突出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排查清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区域
突出医疗、医疗器械、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金融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加强对承办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人等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地区的监管。
二、清理内容
(一)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等具有不良影响,妨碍社会公序良俗的违法广告;
(二)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的违法广告;
(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四)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五)违法广告代言行为,及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结合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广告监测,深入排查清理,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办力度。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市场监管局(工商局)于3月15前将清理排查行动总结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工作组。联系人:吴禔。
附件: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排查清理行动统计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附件
重点领域违法广告排查清理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类 别 | 数量(件) | 罚没款(万元) | |
查处违法广告案件 | |||
其中: 按违法 类别划分 |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广告案件 | ||
标示“CCTV国家品牌计划”“国家健康品牌计划”等外包装广告案件 | | ||
医疗广告案件 | |||
医疗器械广告案件 | |||
食品(含保健食品)广告案件 | |||
药品广告案件 | |||
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服务广告案件 | |||
其他广告案件 |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件) | |||
开展行政约谈(次) | |||
曝光广告违法案例(件) |
日期:2019-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