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起草单位应根据项目类别,及时向省政府报送草案(送审稿)、草案起草工作情况或调研情况,并抄送省司法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共55项)
(一)提请审议项目(共10项,其中制定5项,修改5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福建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厅、省委网信办
2.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 省工信厅
3.福建省商事登记监管条例 省市场监管局
4.平潭综合实验区条例(修改)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5.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省住建厅
6.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省生态环境厅
7.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省生态环境厅
8.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海洋渔业局
9.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条例 省交通运输厅
10.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证照分离、
公平竞争、产权保护、著名商标等需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 省直相关部门
(二)预备项目(共22项,其中制定12项,修改10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平潭国际旅游岛条例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省金融监管局
3.福建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 省发改委
4.数字福建建设促进条例 省发改委
5.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改) 省公安厅
6.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修改)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7.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修改) 省生态环境厅
8.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省生态环境厅
9.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改) 省司法厅
10.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修改) 省民政厅
11.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 省教育厅
1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 省教育厅
13.福建省邮政条例(修改) 省邮政管理局
14.福建省中医药条例 省卫健委
15.福建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 省文旅厅
16.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省发改委
17.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修改) 省发改委
18.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省农业农村厅
19.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省海洋渔业局
20.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改) 省农业农村厅
21.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福建海事局
22.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修改) 省统计局
(三)调研项目(共23项,其中制定11项,修改12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福建省动物保护条例 委托立法
2.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改) 省卫健委
3.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省住建厅
4.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省教育厅
5.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修改) 省生态环境厅
6.福建省红色文化保护条例 省文旅厅
7.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改) 省人社厅
8.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 省体育局
9.福建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修改) 省司法厅
10.福建省测绘条例(修改) 省自然资源厅(测绘地信局)
11.福建省航道条例(修改) 省交通运输厅
12.福建省港口条例(修改) 省交通运输厅
13.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省粮储局
14.福建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省市场监管局
15.福建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省民族宗教厅
16.福建省档案条例(修改) 省档案局
17.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省人社厅
18.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修改) 省人社厅
19.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改) 省农业农村厅
20.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修改) 省农业农村厅
21.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省国资委
22.福建省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修改) 省海洋渔业局
23.福建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省气象局
二、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共38项)
(一)制定(修订)项目(共14项,其中制定9项,修改5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平潭综合实验区石头厝保护管理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2.平潭综合实验区滨海沙滩保护管理办法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3.福建省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 省水利厅
4.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修改) 省公安厅
5.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修改) 省自然资源厅
6.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省工信厅
7.武夷山国家公园营利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省林业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8.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修改)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9.福建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改) 省审计厅
10.福建省授予外国友人荣誉公民称号办法 省外办
11.福建省慈善事业管理办法 省民政厅
12.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办法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市政府、省商务厅
13.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
14.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证照分离、
公平竞争、产权保护、著名商标等需修改或废止的政府规章 省直相关部门
(二)预备项目(共15项,其中制定6项,修改9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省发改委
2.福建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办法 省工信厅
3.福建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修改) 省工信厅
4.福建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省住建厅
5.福建省房屋销售管理办法 省住建厅
6.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改) 省卫健委
7.福建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省生态环境厅
8.福建省消防设施管理办法(修改) 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
9.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修改) 省农业农村厅
10.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修改) 省民政厅
11.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修改) 省司法厅
12.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改) 省司法厅
13.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改) 省市场监管局
14.福建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办法 省气象局
1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修改) 省人防办
(三)调研项目(共8项,其中制定3项,修改5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1.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修改) 省工信厅
2.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修改) 省住建厅
3.《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4.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修改) 省财政厅
5.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修改) 省市场监管局
6.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
7.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修改) 省农业农村厅
8.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办法 省档案局
(四)废止项目(共1项)
项目名称 起草部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省商务厅
日期: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