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开展9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2018]第1796号),涉及山西省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太原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分公司2018年12月10日购进的牧标牛后腿肉,经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水分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1733176,检验报告编号:2018GJ317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于 2018年12月2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牧标牛后腿肉实际名称为“牛肉”,共购进34.4Kg,被抽检2.304Kg,销售17.9Kg,损坏14.196Kg。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牛肉。该企业发布了召回通知。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9日对太原市鼎尚家家利超市有限公司百盛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目标牛后腿肉不合格的原因在生产环节。生产环节所在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及时整改。经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网址:http://scjgj.shanxi.gov.cn/channel/sjhy-tg/index.htm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
日期: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