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为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分别为:苏果超市(泰州)有限公司青年路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含羞草(江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琥珀核桃仁,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阳金陵西路店销售的标称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烘炒类炒货),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镇江、泰州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含羞草(江苏)食品有限公司 |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溧星路97号 | 苏果超市(泰州)有限公司青年路购物广场 | 泰州市青年南路428号 | 琥珀核桃仁 | 208克/袋 | 含羞草 | 2018-10-11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6 g/100g||≤0.50 g/100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初检机构: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
2 | 杭州华味亨食品有限公司(分装) | 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74号 | 镇江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丹阳金陵西路店 | 丹阳市开发区金陵西路与凤凰路东南角BF-001 | 鱼皮花生(烘炒类炒货) | 320克/袋 | 华味亨及图形商标 | 2018-09-02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9 g/100g||≤0.50 g/100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初检机构: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相关报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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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