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2018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辽宁共有55家企业5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生产企业43家44批次产品、经销商12家12批次产品),所有批次不合格产品都已交办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后处理工作。截至目前,21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已完成(17家复查合格、4家停产),其他22家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共计罚款29445元;12家经销商后处理工作均已完成,共计罚款1438.4元,不合格产品已责令经销商全部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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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