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3月10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m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衔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3月4日
日期: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