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我局组织餐饮食品、酒类、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15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15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我局现对2019年兵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和合格产品信息 (2019年第3期)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0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9批次,乳制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5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双河市刘巍烧烤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阿拉尔市文田小吃店制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兵团局已督促生产经营环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信息向社会公布。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外出就餐时最好选择证照齐全并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为笑脸的餐饮单位进行就餐。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0213.xls
附件4 食品抽检合格-20190213.xls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
日期:201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