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郑东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福运旺开心农场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运旺黑芝麻香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报告显示生产日期2018-09-27,不合格项目为酸值(KOH)(标准指标≤2.0,实测值:2.6),不符合GB/T8233-2008《芝麻油》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河南福运旺开心农场生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出售该批次产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经查,该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生产黑芝麻香油23瓶,每瓶1L,其中2瓶用于出厂检验及留样,剩余21瓶于2018年9月30日销往郑州丹尼斯郑东新区CBD店,在该店售出8瓶,售出单价:59.8元/瓶、合计:478.4元,现已对剩余的13瓶进行下架召回。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河南福运旺开心农场生态食品有限公司予以处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019年2月13日
日期: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