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食糖、饮料共3类产品11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0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方便食品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食糖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饮料103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南惠中惠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春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村酸辣粉(净含量:(粉饼+配料)100克/桶,粉饼:60克,生产日期:2018-11-16),检验项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三亚茂益佳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浦仕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沪生堂白砂糖(分装)(规格:350g/袋,生产日期:2018-08-01),检验项目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或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方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5.食糖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6.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7.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日期:201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