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983334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37号通告的花蟹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GC18000000009833075 | 样品名称 | 白芹(芹菜) | |
生产日期 | 2018-07-26 | 型号规格 |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晋宁润兴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毒死蜱 | 检验机构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18-08-08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18-08-15 |
(二)经营环节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企业生产(购进)94公斤、共计94公斤、货值216元,已销售数量已销售94公斤、共计94公斤,库存数量0公斤、共计0公斤。 (2)封存数量0公斤。 (3)召回数量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全部销售完。 |
原因排查 | 原因类别:原料问题 原因详情:购进白芹自身含有。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2018-08-31 (2)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2018年7月26日购进94公斤白芹放于超市蔬菜区销售,该批次白芹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标准,结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具体处罚种类:处罚决定书编号:晋市监罚[2018]157号,罚款:2000元。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强化进货管理,建立农残检测室。 (2)整改复查情况:监管部门已组织复查验收日期:2018-09-05。 |
通报移送 | (1)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具体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
日期: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