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编号为GC18000000009833347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总局2018年第37号通告的花蟹产品基本信息如下: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 GC18000000009833066 | 样品名称 | 土鸡 | |
生产日期 | 2018-07-26 | 型号规格 | /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昆明市盘龙区小燕家禽经营部 |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氯霉素 | 检验机构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 2018-08-08 |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 2018-08-09 |
(二)经营环节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 具体情况 |
产品控制 | 1.产品控制措施: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或问题食品、食品添加剂。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1)企业购进(生产)25只,共计59公斤,货值3540元,已销售25只,共计59公斤。 (2)封存数量0公斤。 (3)召回数量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经营户已将该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 |
原因排查 | 原因类别:其他 原因详情:销售商无法说明原因。 |
行政处罚 | (1)行政立案结案时间。无。未行政立案:该商户搬离云南宏华农贸市场,主体灭失。 |
整改复查 | (1)企业整改情况和具体措施:无。 (2)整改复查情况:无。 |
通报移送 | (1)涉及其他地区、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具体通报情况:无。 (2)向司法机关移送情况:无。 |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9日
日期: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