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成都市成都乐福好又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爬爬虾。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22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乐福好又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爬爬虾(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18-09-08)。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13日对成都乐福好又多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企业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7.15公斤,货值285.71元;已销售7.15公斤,没有库存。
成都市双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在做好本批次抽检产品核查处置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类似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日期:201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