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江西省1批次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洪客隆百货进贤有限公司销售的全精肉(猪肉)
(一)食品名称:全精肉(猪肉);生产日期:2018-10-11:不合格项目:磺胺类(总量)。
(二)经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南昌市洪客隆百货进贤有限公司共购进84.55公斤,销售83.05公斤,报损1.5公斤。
(三)经南昌市洪客隆百货进贤有限公司分析,造成全精肉(猪肉)磺胺类(总量)不合格的原因是养殖环节的工艺问题。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养殖环节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九江市柴桑区农业局。
(四)目前南昌市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原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
日期:2019-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