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号),涉及我省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鑫盛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干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家得乐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鑫盛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哈尔滨干肠,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1232418,检验报告编号为NO:CCS18100453,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年8月29日,规格为110g/袋,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生产者信息:哈尔滨鑫盛肉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呼兰镇和平街一委三组。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家得乐超市,经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隆丰集贸大厦二楼。
(二)核查处置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分别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核实,哈尔滨鑫盛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哈尔滨干肠190袋,共计21公斤,货值1290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家得乐超市购进哈尔滨干肠43袋,货值258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二、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国家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1232375,检验报告编号为NO:CCS18100447,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2日,规格为350g/袋,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生产者信息: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东四合村。
经营者信息: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经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尚志镇同心委(腾飞路2号腾飞商厦-1F层)。
(二)核查处置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分别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核实,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210袋,共计73.5公斤,货值1680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购进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30袋,货值258元,已销售22袋,下架封存8袋。
三、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阿城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义利风味小肚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阿城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义利风味小肚,抽样单编号为GC18000000001232449,检验报告编号为NO:CCS18100429,标称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26日,规格为360g/袋,不合格检验项目为菌落总数。
生产者信息: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机场路零公里城西村小西屯群西街19号。
经营者信息: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阿城广场店,经营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金城街金源文化广场地下室(延川大街与民权大街交叉处)。
(二)核查处置措施: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分别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并立即整改。
经调查核实,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义利风味小肚80袋,共计28.8公斤,货值165.6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阿城广场店购进义利风味小肚80个,货值640元,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日期:201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