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5号),涉及辽宁省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分店销售的标称辽宁沟帮子云杉熏鸡有限公司生产的瓦西里烤肠(熏煮香肠原味)(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001230916,规格型号:280克/袋,生产日期:2018-06-05),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辽宁沟帮子云杉熏鸡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辽)食药监食罚〔2018〕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辽宁沟帮子云杉熏鸡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了排查,查明由于运输、搬运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挤压和重卸,且地区温度差异大,使个别产品包装袋漏气或离合,导致产品检验不合格。企业进行了整改,完善生产运输过程控制流程,并进行了食品安全教育学习。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达到整改要求,结果合格。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
日期: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