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其他食品,共抽检1317批次,其中合格1301批次,不合格16批次。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不合格2批次:1、福建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知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分装)2018年8月5日生产的毛峰绿茶,水胺硫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2、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海沧滨湖分店销售的标称新昌县碧玉茶业有限公司(被委托方)2018年5月24日生产的龙井茶,水胺硫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福建泉州世纪创发商贸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彭州市财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0日生产的霸王鸡味调味面制品,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酒类不合格1批次:厦门市福润旺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汀江酒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0日生产的三鞭酒(露酒),酒精度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品添加剂不合格1批次:福州台江区常爱烧烤用料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盛永莱香精香料有限公司2018年8月27日生产的万州烤鱼膏,菌落总数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5批次:1、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海沧滨湖分店2018年10月1日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海沧商场2018年10月1日销售的明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3、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2018年10月4日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4、南安市超前生鲜超市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4日销售的菜豆,水胺硫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5、鲤城区英英蔬菜摊2018年11月17日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3批次:1、厦门市中闽百汇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狮市华宝明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8日生产的烤鱼片(烤马面鱼)(120克),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厦门市中闽百汇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狮市华宝明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18日生产的烤鱼片(烤马面鱼)(35克),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3、厦门市海沧区鸿南超市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合百客食品有限公司(分装)2018年11月10日生产的手撕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调味品不合格2批次:1、漳州市龙文区天城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漳州市杰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0月5日生产的泰式甜辣酱,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2、漳州市龙文区天城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漳州市杰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20日生产的花生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检验机构均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饮料不合格1批次:福州世纪联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爱之恋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9月28日生产的椰子王,蛋白质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食品抽检合格表(第1期).xls
2、食品抽检不合格表(第1期).xls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第1期).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日期: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