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针对广西碧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60200201,生产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工业园A区 )2018年4月24日至4月26日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经复查,该公司在设备设施、物料存储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等3个方面内容共3个检查项目未按要求全部完成问题的整改。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碧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碧海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防城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9日
日期:2019-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