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食品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餐桌安全的新期待,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
12月18日,按照工作部署部署,荷花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曹国梁带领三中队民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在对交通路西段一卤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卤肉锅内有有一疑似罂粟壳的料包,民警随对卤肉进行提取并送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其卤肉含有不允许添加的罂粟碱成份,罂粟碱的检测值为16.0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张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当巡查人员对位于七一西路一家肉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店内有一包罂粟壳,民警随即对其店内卤制的猪头肉进行提取并送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测,其卤肉含有不允许添加的罂粟碱的检测值为11.2μg/kg,12月20日,店老板宋某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荷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日期: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