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饮料、其他食品、蜂产品、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6类产品1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4批次,饮料不合格2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4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均被检出禁用兽药,分别为:乐东乐城农贸市场符亚六鱼虾摊销售的淡水虾,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陵水椰林陵城阳美水产摊销售的黄骨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定安天安实业有限公司定安塔岭分公司销售的TA马鲛鱼(冰),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乐东志仲农贸市场林国忠鱼摊销售的泥鳅,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将氯霉素列入禁止使用且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另外,还有2批次饮用水被检出微生物污染不合格,其中1批次山泉水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为:保亭响水椰爽食品饮料厂生产销售的椰爽饮用山泉水(规格:16.8L/桶)。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中规定采样方案及限量:(n;c)=(5;0),限量判定要求m=0。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还有1批次万宁万城南海碧流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南海碧流饮用纯净水(规格:18.9L/桶),检验项目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大肠菌群不得检出。纯净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相关报道: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3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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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2-20